{{ $t('FEZ001') }} 何秀娟
{{ $t('FEZ002') }} 教務處|
一、活動時間: 112年8月1日~ 113年3月31日
二、參加對象:本校全體學生
三、活動辦法:
(一)推薦閱讀質佳、量佳、閱讀精神值得鼓勵之學生。依本校111學年度(普通班)班級數為準,每5班得推薦1名,未滿5班之數額不予計算,故本校計有9位名額。
(二)評選方式分下列三階段評選:
低年級參加第一、第二階段;中、高年級參加第一~第三階段
第一階段評選:辦理方式以圖書室之圖書借閱數量,統計各學年前10名學生,進入第二階段評選。
第二階段評選:辦理方式以第一階段入選學生參加下列5項閱讀推廣活動之積分, 低年級以最高積分為入選學生;中高年級由教務處統計
各學年總分前3名學生,進入第三階段評選。
1.閱讀學習單1張1分。(一、二年級最高30分;三、四年級最高20分;五、六年級最高10分
2.完成閱讀推動教師上課的學習單或作品1個(張)2分。(本項活動累積最高10分)
3.線上投稿(一、二年級1篇1分,最高5分;三、四年級1篇1分,最高10分;五、六年級1篇2分,最高20分)
4.市圖借閱(1本書1分,一、二年級最高5分;三~六年級最高10 分。
5.閱讀競賽(小小說書人、自編故事)獲獎(校內1分;市級3分;全國5分;最高10分)
6.老師觀察閱讀習慣。(本項活動累積最高10分)
第三階段評選:辦理方式由第二階段入選學生以口試問答為主軸,各年級評選出最優秀學生1名,其餘3名學生由進入第三階段評選之中、高年級學生中擇優入選,最後經評審委員會議決議選出校內閱讀校楷模得主。
(三)校內閱讀校楷模得主須完成閱讀校楷模推薦表送至設備組。
四、獎勵與表揚:
(一)經評選出之校內閱讀校楷模得主推薦參加臺北市閱讀校楷模評選。
(二)由學校薦送之「閱讀校楷模」學生,如經教育局審核通過,則獲得獎狀1幀,並於學校頒獎典禮中公開表揚。
(三)受推薦學生之指導教師(1名),得敘嘉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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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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