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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南港區南港國民小學

消息彙整

臺北市南港國小113學年度兒童美術創作展(金銀銅)校內比賽辦法

{{ $t('FEZ001') }} 何秀娟

{{ $t('FEZ002') }} 教務處|

()初審      

  1. 學生挑選自己創作的3件或6件作品,填妥報名表貼上標籤,一二年級送交班級導師,三至六年級送交班級美勞老師進行初審,初審無名額限制,歡迎並鼓勵所有學生參加(報名表標籤由班級美勞老師提供)
  2. 老師於報名表上之初審評審欄位勾選通過項目及初審結果
  3. 繳交3件作品可在小畫家藝術護照核蓋認證章一枚,6 件作品可核蓋二枚
  4. 班級初審日期:113年 10月16日(三) 至10月25日(五),交至班級美勞老師。

  ()複審

  1. 老師完成初審後,填寫參加名冊(附件四)(已貼上各班名單放置於T:教務處/設備組/04兒童美術創作展(金銀銅),並將獲選參加複審的作品(每班1~10件)報名表送至教務處設備組
  2. 由本校成立之評審小組進行複審,依比例給予金牌」、「銀牌」、「銅牌獎項鼓勵

獲金牌作品將代表本校參加每年12月所辦理的臺北市兒童美術創作展決選決選由臺北市承辦學校統一辦理

   3. 複審作品繳交日期:113年 11月4日(一)至 11月6日(三) 交至教務處

() 詳細辦法請詳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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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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